为贯彻落实《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》(国发〔2015〕50号)、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发〔2016〕51号)、《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》(国办发〔2016〕23号)、《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》(国办发〔2017〕39号)等文件精神,加快建立政府数据资源目录体系,推进政府数据资源的国家统筹管理,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制定了《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(试行)》(发改高技〔2017〕1272号)。

为贯彻落实《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》(国发〔2015〕50号)、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发〔2016〕51号)、《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》(国办发〔2016〕23号)、《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》(国办发〔2017〕39号)等文件精神,加快建立政府数据资源目录体系,推进政府数据资源的国家统筹管理,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制定了《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(试行)》(发改高技〔2017〕1272号)。
